保卫处刘勇同志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发稿时间:2017-05-09 作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2573

         近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表彰奖励规定》的要求,开展2016年度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我校保卫处处长刘勇同志由于工作成绩显著,被连云港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三等功奖章。
    2016年度,刘勇同志带领保卫处全体同志,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查改校园治安安全隐患、全面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努力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有效管控校内重点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保障了校园的持续安全稳定。(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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