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对消防系统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根据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2.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1月 12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3.1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方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人代表签署的参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维修工程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方应具备的资质:
A.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
B.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从事安防工程施工的相关专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C. 要针对施工地点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合理的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
D. 严格按国家制定的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方承担。
E.投标方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联系地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招标办
联系人:任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722186. 1525121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