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法,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亮化工程
(2) 工程地点:连云港圣湖路28号;
(3) 招标内容:各教学楼、行政楼亮化工程;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企业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有意愿参加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15日下午17时前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至玖兴楼B105缴费中心缴纳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前送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B306,我校招标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将及时公示结果并通知中选单位。
五、其他:中标单位将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合同。
六、联 系 人:任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722186 15251212404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